山东三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山东三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2年3月开始 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三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徐小波
3.企业地址:济宁生物产业园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辛氧基甘油:500t/a;西吡氯铵:50t/a;1,2-己二醇:200t/a;氯苯甘醚:50t/a;硼酸三丁酯:750t/a;白桦酯酸:200kg/a;美多心安中间体:100t/a;替格瑞洛中间体:30t/a;氯吡格雷中间体:30t/a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序号 |
物质名称 |
临界量(t) |
储存量(t) |
储存方式及地点 |
1 |
DMF |
5000 |
0.5 |
仓库,200L/桶 |
2 |
N-甲基吡咯烷酮 |
5000 |
0.5 |
仓库,200L/桶 |
3 |
甲苯 |
10 |
3 |
仓库,200L/桶 |
4 |
甲醇 |
10 |
4 |
仓库,200L/桶 |
5 |
三乙胺 |
1000 |
2 |
仓库,200L/桶 |
6 |
盐酸 |
7.5 |
5 |
仓库,200L/桶 |
7 |
乙醇 |
500 |
2 |
仓库,200L/桶 |
8 |
乙酸乙酯 |
10 |
6 |
仓库,200L/桶 |
9 |
异丙醇 |
10 |
2 |
仓库,200L/桶 |
10 |
环氧氯丙烷 |
10 |
0.5 |
仓库,200L/桶 |
11 |
吡啶 |
1000 |
1 |
仓库,200L/桶 |
12 |
对氯苯酚 |
1000 |
1 |
仓库,200L/桶 |
13 |
正丁醇 |
10 |
2 |
仓库,200L/桶 |
14 |
氯仿 |
10 |
1 |
仓库,200L/桶 |
15 |
二氯甲烷 |
10 |
1 |
仓库,200L/桶 |
16 |
硼氢化钠 |
200 |
0.5 |
袋装 |
17 |
硫酸二甲酯 |
0.25 |
0.5 |
仓库,200L/桶 |
18 |
浓硫酸 |
10 |
5 |
仓库,200L/桶 |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针对自身排污状况,本厂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安装了必要的环保设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的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九种产品生产位于同一个生产车间,共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物料均采用袋装或者桶装,不考虑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源主要集中在生产装置区,根据项目使用物料的理化性质,涉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物料主要为氯代十六烷、吡啶、乙醇、乙酸乙酯、丁基环氧乙烷、环氧氯丙烷、甲苯、DMF(N,N-二甲基甲酰胺)、正丁醇、甲醇、氯仿、二氯甲烷、苯乙醇、甲苯、NMP(N-甲基吡咯烷酮)、氯化氢、三乙胺、异丙醇。按照物料使用量的万分之五计。处理后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全厂各车间排放的无组织污染物主要有VOCs、恶臭气体,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尽量降低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各无组织污染物均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排放总量为17479m3/a,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经深度处理后经人工湿地处理,通过薛公岔河进入洙水河。综上,本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釜残、废液、滤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除外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外,其他均为危险固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及修改单的要求处置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各种规格的水泵、风机等。噪声源数量较多,主要集中在各生产车间,噪声类型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在采取消音、隔声、减噪处理措施及厂区绿化、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昼间≤65dB(A)、夜间≤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我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备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三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3863714329
咨询单位: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士茹
联系电话:1586375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