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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上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硅烷及树脂新材料技改项目第1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1:02:20   点击:

    汶上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硅烷及树脂新材料技改项目第一次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单位:汶上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硅烷及树脂新材料技改项目

    3、建设地点:汶上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4、项目概要:项目不新增建筑物依托现有的1#甲类车间,生产设备一部分利旧,一部分新增,增加部分储罐,依托原有的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设施及配套公用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汶上华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150 0647 877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朱工

    话:0537-2287666

    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070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事故风险、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之日后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厂址选址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我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